旧案未了新罪来 无知少年二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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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72 | 回复0 | 2020-5-27 15: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几年,青少年犯罪案件不断增加,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是什么原因使得青少年走上犯罪迷途?作为家长、学校、社会应当作出深刻的反思。日前,萧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青少年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侯某判处被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被告人侯某,1995年出生,2011年因犯抢劫罪(作案时不满十六周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此次教训并没有让侯某感觉到犯罪的严重性,在缓刑期间,因所谓的江湖义气,兄弟之情,被告人侯某和一帮兄弟(均已判刑)持钢管去受害人刘某的家里打人,砸车,致其刘某身体多处受伤,手机被摔坏。经鉴定,手机及车辆被损毁价值1698元,刘某眼部、体表损伤程度均符合轻微伤。2017年10月10日,萧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侯某犯寻衅滋事罪向萧县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侯某结伙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侯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并赔偿了被害人刘某的经济损失。被告人侯某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在缓刑考验期间,又伙同他人寻衅滋事并构成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根据被告人侯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青少年犯罪事件每年都在发生


少年杀害3名儿童 因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


      2016年7月18日,广西岑溪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诚谏镇石桥村3名小孩失踪。7月20日14时许,警方发现3名失踪儿童已经遇害。7月25日,13岁的犯罪嫌疑人沈某某被抓获。经公安机关查明,沈某某被其父亲责骂后离家出走。7月18日当天,沈某某到诚谏镇石桥村里偷东西,路过见到3名小孩在自家屋里面玩,沈某某哄骗3名小孩跟他去到附近山边一处偏僻地方,威逼小孩讲出家中收藏钱财的位置,因小孩年幼未果,后害怕事情败露,萌生杀人念头,用石头、刀分别将3人击打致死。



13岁少年为抢一部手机 泼汽油烧伤女教师


      2016年6月13日,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金川县毛日乡中心校的教师杨冬玲在回住处的路上,被一名13岁的初一学生方某迎面泼上汽油,被烧成“碳人”,同时她的苹果手机被抢。方某被警方抓获后说,因为带他一起耍的同伴让他给点钱,而自己又拿不出钱来,因此想到了抢劫。由于13岁的他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当地目前也没有少管所等机构,回家之后,由其父亲每天在家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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