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酿造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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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490 | 回复0 | 2020-5-27 14:3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基本案情】


      2013年,正在读高中一年级的吴海燕刚满16岁,高挑的身材,齐肩长发飘逸洒脱,眉清目秀气质高雅,是公认的校花。吴海燕的同班同学沈刚更胜一筹,1米8的个头,白皙的脸庞,高挺的鼻梁,是很多少女心中的偶像派人物。因为同班,沈刚与吴海燕二人接触很多。俊男靓女两情相悦,渐渐两人陷入热恋之中。沈刚与吴海燕交往一个学期后,两人便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子开始同居。按说沈刚与吴海燕的父母应该及时察觉自己的儿女早恋和越轨的行为,可是他们的父母因为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平时住校的孩子。班主任老师也忙于学生的学习成绩没有及时与沈刚、吴海燕的家长沟通。过了半年的“甜蜜”生活,沈刚与吴海燕两人已是乐不思蜀,开始旷课、逃学。学习成绩更是一塌糊涂。从父母手里接过的学费他们也开始不向学校交,留作两人的生活开支。因为没有正当理由拖欠学费,沈刚与吴海燕就向家里撒谎。一次、两次,谎言总有被拆穿的时候。此时沈刚与吴海燕的父母已经拿两个孩子没有办法了。只有实行经济封锁。迫于多方面的压力,两人纷纷辍学。这一来沈刚与吴海燕再也没法向父母要学费用以充当生活费了。没有收入,他们就无法维持共同生活所需的费用,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两人决定实施绑架勒索。

      2014年6月23日中午,公安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他13岁的儿子被人绑架,绑架者声称要25万元,而且不让报案,否则将杀人灭口。接到报警后,警方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摸排,于当日晚7时便确认人质被绑匪藏匿的位置。经缜密的布控,晚9时警方冲进藏匿人质的民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制服看守人质的一名年轻人,成功解救了人质。经突击审讯得知此人是沈刚,还有一名主要绑匪吴海燕,系沈刚的女朋友,现已潜逃。当晚11时许,部署在公路隘口的民警将准备外逃出省的吴海燕抓获。面对锃亮的手铐,吴海燕和沈刚都落下了眼泪。



【律师析案】——孙伟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这是一起因早恋处理不当引起的严重刑事案件,也许本不该发生在两个花季少年的身上,但现实是残酷无情的。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吴海燕及其男友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绑架罪。由于吴海燕犯罪行为发生时已满16不满18周岁,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对本罪是否应负刑事责任的问题。我们认为,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如果仅参加了绑架的行为,但未参与杀害、伤害被绑架人,则该未成年人对这种绑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因为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指具体罪名。但如果在绑架过程中实施了杀害或者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被绑架人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这起案件中两个青少年因为这段不成熟的恋情付出了美丽的青春和美好的前程,在人生最宝贵的时光里锒铛入狱,失去自由,对两个家庭来说都是难以弥补的伤害。


      青春期是每个人由儿童到成人期的过渡时期,它是人一生中最美丽、最动人、最关键的一段经历。因为这个时期的孩子感到自己长大了、独立了、有思想了,但是对很多事情还没有足够的控制能力,尤其是感情,所以在这个时期不要轻易卷入爱情的漩涡。学校和家长应当引导学生将更多的精力用到学习知识增长才智的道路上。 一旦发现孩子早恋,我们不能一味的堵,更应该在疏导上下功夫。适当增加一些社会或者户外活动,家庭、学校、教师三方加强联动,加强对青春期学生的心理干预,及时引导才是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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